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虹桥镇路灯亮化维保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项目预算: ¥298,200
项目地点: **省**市虹桥镇虹桥大道99号
评审开始时间: 2025-06-12 14:30
评审地点: **省**市虹桥镇虹桥大道99号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朱连华
联系人电话: 138****4928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2025-06-05 08: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5-06-12 12:00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中小企业专项声明函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7. ①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③供应商具备电力承装、承试、承修五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④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拟派项目组高压、低压维修人员各一名并具备相关电工作业证和高空作业证; ⑥供应商为拟派项目组成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当月或上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⑦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