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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枢纽综合楼室内配套设施完善
首次公告日期:2025-05-30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评标办法
更正内容:评标办法“生产及施工能力(12分)”条款中“须提供设备清单及采购发票,否则不得分”修改为:“必须同时提供与该项目制作生产相关的设备清单、设备图片、能够证明设备自行采购的合同或发票或订货单或财务资产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5-06-04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医药高新区港**路19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7****7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街道**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2412室(********公司)
联系人:刘梅
联系电话:0523-****8698
http://www.****.com/noticeAnnouncementDetails?type=2 row=0d75b4e5848e45e58eaa9ffcff47de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