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该项目已在生态环境公示网站(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03088)上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名称:****处理厂建设项目
投资总额:13277.55万元
建设地点:****开发区**路以东、新淮路以北
建设规模:****处理厂采取分期建设,近期建设处理规模为10000m3/d(分两期建设,一期5000m3/d,二期5000m3/d,),远期建设总处理规模为20000m3/d,本****建设处理规模,尾水排放量为10000m3/d,回用率为30%,回用水量为3000m3/d及厂外污水收集专管工程;。
二、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
1、大气环境
****环境局于2025年3月4日发布的《2024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根据实况数据统计,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314天,同比增加15天,达标率为85.8%,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其中,达到一级标准天数为112天,同比增加16天;未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52天(轻度污染47天,中度污染5天),主要污染物为O3和PM2.5。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PM2.5年均值为28.3μg/m3,达标,同比下降1.0%;PM10年均值为46μg/m3,达标,同比下降11.5%;NO2年均值为24μg/m3,达标,同比下降11.1%;SO2年均值为6μg/m3,达标,同比持平;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0.9mg/m3,达标,同比持平;O3日最大8小时浓度第90百分位数为162μg/m3,超标0.01倍,同比下降4.7%,超标天数38天,同比减少11天。项目所在区域判定为非达标区,超标因子为O3,因此判定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不达标。随着区域减排计划的实施,不达标区将逐步转变为达标区。其余特征污染物氨气、硫化氢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总体表明,该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2、水环境
补充监测期间,**河(W1~W2)、二干河(W3~W5)监测断面pH、COD、BOD5、氨氮、总磷、总氮、镍、铜、锌、氟化物聚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3、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评价区域内的噪声现状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总体声环境质量较好。
4、土壤环境
根据土壤现状检测及评价结果,项目厂区及周边土壤环境质量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本项目场地内及周边的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5、地下水环境
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各分类标准,地下水D1、D2、D3、D4、D5监测点位地下水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及以上标准,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三、建设项目采用的环保措施及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环保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过程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粗格栅提升泵房、事故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改良型A2O生化池、二次沉淀池、污泥回流泵房、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污泥均质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含料仓区域)等产生的恶臭废气,包括NH3、H2S、臭气浓度,由生物滤池除臭系统进行除臭处理,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后均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2、废水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再进入污水处理系统集中深度处理,其他的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处理除臭装置喷淋排水、污泥脱水滤液、初期雨水则直接经管网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系统集中深度处理。污水处理厂设计采用的工艺为“粗格栅提升泵房+SSGO固液快速分离器+调节池(事故池)+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改良型A2O反应池+二次沉淀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废水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A标准后7000m3/d排放**河。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项目运营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84-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与处置,可以实现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项目各类污染物均可以达标排放,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污染物总量能够在区域内实现平衡,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到位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吴金鸽
联系方式:188****0066
(二)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将军大道151号
联系人:黎工
电话:199****8193
邮箱:****@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中心周边2.5km的团体和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本公示第五条。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