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限值限量监测监控网络体系空气站运维项目 | ||
品目 |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06日 14:57 |
评审专家名单 | 黄强,鹿守敢,赵媛媛,吴东雷,王路 | ||
总中标金额 | ¥73.8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闫琼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9-****393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珠江东路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99****23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高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31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闫琼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913********517104U | ****区菱湖大道200号C座 | 86.18(均分制) | 738000元 |
服务类 |
名称:限值限量监测监控网络体系空气站运维项目 服务范围:2套空气自动站(标准六参数)、2套在线VOCs监测系统(57种PAMS)、21套空气质量监测微型站/监控球机(气象五参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在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期间本着负责的精神,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各系统及仪表运行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考核指标要求;既要及时维修故障,更要防范和减少故障,使各设备真正发挥其效能和作用,确保监测数据及时、科学和准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 服务标准:为保证****开发区园区限值限量监测监控网络体系高质量的运行,确保自动监测仪器的维护、管理工作高效规范,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及质量标准执行本项目,对****开发区园区限值限量监测监控网络体系进行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1157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9日。
2、定标时间:2025年6月4日。
3、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珠江东路11号
联系人:刘瑛
联系电话:0516-****5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广场3幢214室
联系人:闫琼
联系电话:0519-****39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琼
电话:0519-****3936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