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过氧化氢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处理厂过氧化氢药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处理厂过氧化氢药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e交易平台主页(https://www.****.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23 14: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标段编号:****/1
项目名称:****处理厂过氧化氢药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2万元,最高限价单价1200元/吨;
采购规模:****处理厂过氧化氢药剂采购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单位根据实际生产需要选择投加药剂品类及其投加量,不对实际使用量做任何承诺。本次招标预估用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项目采购需求。投标人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变化,合同签订后1年内价格(不含税价格)固定不变,不予调整。报价包括买方因卖方履行本合同而应支付卖方的一切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药剂费、运杂费(含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人员及货物保险费、过磅费)、各种税费、技术服务费(含技术资料费)、第三方检测费等一切费用。所供过氧化氢药剂严禁对污水处理微生物有毒有害成分(如重金属、有毒害性大分子有机物等)超标,严禁出现影响药剂使用安全的因素(药剂本身具有的已知特殊属性除外)。严禁含有人工或仪器设备检测污水指标时,因遮蔽、掩盖等干扰因素影响检测精确度和准确度的成分。
交货期限:供货期1年。每次接到招标人供货需求通知后2日历天(48 小时)内将药剂运送至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技术指标符合《工业过氧化氢》(GB/T 1616—2014)中优等品指标或以上标准,主要指标过氧化氢(H2O2)w/% ≥27.5、游离酸(以 H2SO4 计)w/% ≤0.040、不挥发物 w/% ≤0.06、稳定度s/% ≥97.0等,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项目采购需求,最终供货量以合同期内招标人实际使用量为准。药剂包装及卸车:槽罐车运输,中标人负责现场卸车(所有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
卖方首次供货需要随车提供该药剂完整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加盖公章。每次供货,需要提供《出厂检验报告》或送样药剂检测《合格证书》、送货清单(加盖公章)等,并由相关负责人员签字,定期提供由有 CMA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型式检测报告(1 次/3 个月)。每次计量按照厂区磅单称重计量,并配合厂部人员共同完成采样,磅单需要由厂区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单位将定期或不定期采样(包括卸货前、卸货中、储罐内),根据《工业过氧化氢》(GB/T 1616—2014)中优等品指标或以上标准要求,或企业在当地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公布的该型号产品相关技术要求,自行检测或委托具有CMA 认证资格的第三方进行药剂全指标检测,检验指标项目:过氧化氢(H2O2)w/% ≥27.5、游离酸(以 H2SO4 计)w/% ≤0.040、不挥发物 w/% ≤0.06、稳定度s/% ≥97.0、总碳(以 C 计)w/% ≤0.030、硝酸盐(以 NO3 计)w/% ≤0.020。同时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单位将根据《工业过氧化氢》(GB/T 1616—2014)中优等品指标或企业在当地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公布的该型号产品相关技术要求,对每批次主要性能指标进行检测。(采样方式、检测指标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项目采购需求)
履约保证金按照包组收取,中标金额小于100万的包组履约保证金的按照中标金额的5%收取,中标金额大于100万及以上的包组履约保证金按照人民币伍万元收取,成交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招标人会对供货方提供的货品进行现场采样检测(卸货前、卸货中、罐内),如发现不合格立即退回(包括罐中药剂)由投标方负责,2次发现不合格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未出现问题,合同约满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磋商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磋商供应商签章,必须提供)(2)磋商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磋商供应商签章,必须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签章,必须提供)
3.提供《失信行为“双公示”承诺书》(详见示范格式五)。(加盖磋商供应商签章,必须提供)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
(1)《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
(3****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2024 年1月1日起)具有 CMA 标识的《第三方检验报告》;
(2)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需提供运输资质及运输协议)。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请于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9日17:30时(**时间,下同)登录e交易平台主页(https://www.****.com)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后进入后台(https://whppm.****.com/)选择项目参加、下载采购文件。
3.2下载者首次登录平**,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3.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3.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我的项目-申请开票”进行操作。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3.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易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技术支持热线:400-****-0799(工作时间:9:00-11:30 ,13:30-19:00) 供 应 商 项 目 参 与 操 作 说 明:
https://www.****.com/upload/link/2022/08/30/48e1dd12-5050-4bbf-bfc9-a0d7a037ba1c.pdf 技术支持服务态度不满意投诉热线:400-****-0799 转0。
3.6报名费: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平台服务费由平台收取,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5年6月23日14时30分(**时间);
2、开标时间: 2025年6月23日14时30分(**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密封纸质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县****水厂二楼会议室(致富路6号);
5、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说明: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响应文件递交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递交,递交人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省**市**县高沟镇载缘大道北侧善缘路西侧1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99****9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县阳光嘉园南大门西首**永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0****6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99****9755
采购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