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信息 | |||||||
名称 | 出租标位置及面积 | 起始价(万元/年) | |||||
住宅 | |||||||
金新街道华山花苑房屋出租项目(第二次) | 1幢502室 住宅面积 146.55㎡ 阁楼面积 104.49㎡ | 1.74 | |||||
1幢503室 住宅面积146.55㎡阁楼面积104.49㎡ | 1.74 | ||||||
1幢406室 住宅面积 185.72㎡ | 1.92 | ||||||
1幢506室 住宅面积 185.72㎡阁楼面积130.39㎡ | 2.22 | ||||||
2幢502室 住宅面积 138.46㎡阁楼面积99.27㎡ | 1.68 | ||||||
4幢502室 住宅面积 146.55㎡阁楼面积104.50㎡ | 1.74 | ||||||
4幢503室 住宅面积 146.55㎡阁楼面积104.50㎡ | 1.74 | ||||||
4幢504室 住宅面积 146.55㎡阁楼面积104.50㎡ | 1.74 | ||||||
4幢506室 住宅面积 185.72㎡阁楼面积130.40㎡ | 2.22 | ||||||
7幢404室 住宅面积 103.71㎡ | 1.14 | ||||||
16幢406室 住宅面积 176.69㎡ | 1.8 | ||||||
36幢503室 住宅面积 120.604㎡阁楼面积76.90㎡ | 1.44 | ||||||
38幢505室 住宅面积 117.824㎡阁楼面积79.30㎡ | 1.44 | ||||||
38幢506室 住宅面积 117.824㎡阁楼面积77.20㎡ | 1.44 | ||||||
39幢502室 住宅面积 117.824㎡阁楼面积77.20㎡ | 1.44 | ||||||
39幢506室 住宅面积 117.824㎡阁楼面积77.20㎡ | 1.44 | ||||||
40幢503室 住宅面积 98.398㎡阁楼面积63.20㎡ | 1.2 | ||||||
51幢503室 住宅面积 139.198㎡阁楼面积93.188㎡ | 1.68 | ||||||
51幢504室 住宅面积 139.198㎡阁楼面积93.188㎡ | 1.68 | ||||||
52幢506室 住宅面积 98.398㎡阁楼面积61.2000㎡ | 1.2 | ||||||
54幢502室 住宅面积 117.824㎡阁楼面积79.300㎡ | 1.44 | ||||||
56幢506室 住宅面积 139.968㎡阁楼面积93.538㎡ | 1.68 | ||||||
58幢504室 住宅面积 98.398㎡阁楼面积61.200㎡ | 1.2 | ||||||
58幢506室 住宅面积 98.398㎡阁楼面积61.200㎡ | 1.2 | ||||||
60幢505室 住宅面积 119.194㎡阁楼面积79.400㎡ | 1.44 | ||||||
74幢506室 住宅面积 118.662㎡阁楼面积77.200㎡ | 1.44 | ||||||
79幢505室 住宅面积 90.73㎡阁楼面积63㎡ | 1.08 | ||||||
车库 | |||||||
36幢9号车库 19.69㎡ | 0.24 | ||||||
38幢12号车库 14.62㎡ | 0.16 | ||||||
38幢13号车库 14.62㎡ | 0.18 | ||||||
39幢4号车库 14.62㎡ | 0.16 | ||||||
39幢9号车库 14.62㎡ | 0.16 | ||||||
40幢6号车库 18.17㎡ | 0.24 | ||||||
52幢9号车库 12.39㎡ | 0.14 | ||||||
54幢4号车库 14.62㎡ | 0.16 | ||||||
56幢12号车库 19.25㎡ | 0.24 | ||||||
58幢8号车库 12.39㎡ | 0.14 | ||||||
58幢9号车库 12.39㎡ | 0.14 | ||||||
60幢11号车库 14.83㎡ | 0.16 | ||||||
79幢21号车库 20.33㎡ | 0.24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年6月1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6月30日9时30分止 | ||||
租赁期限 | 伍年 | 免租期限 | 0个月 | ||||
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 | 租金支付方式 | 本项目承租方应按预付年度租赁费的方式,提前两个月缴付下一年租金。 | |||||
1幢503室 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 | |||||||
1幢406室 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 | |||||||
1幢506室 人民币2000元/投标人 | |||||||
2幢502室 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 | |||||||
4幢502室 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 | |||||||
4幢503室 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 | |||||||
4幢504室 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 | |||||||
4幢506室 人民币2000元/投标人 | |||||||
7幢404室 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 | |||||||
16幢406室 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 | |||||||
36幢503室 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 | |||||||
38幢505室 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 | |||||||
38幢506室 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 | |||||||
39幢502室 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 | |||||||
39幢506室 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 | |||||||
40幢503室 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 | |||||||
51幢503室 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 | |||||||
51幢504室 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 | |||||||
52幢506室 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 | |||||||
54幢502室 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 | |||||||
56幢506室 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 | |||||||
58幢504室 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 | |||||||
58幢506室 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 | |||||||
60幢505室 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 | |||||||
74幢506室 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 | |||||||
79幢505室 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 | |||||||
36幢9号车库 人民币200元/投标人 | |||||||
38幢12号车库 人民币200元/投标人 | |||||||
38幢13号车库 人民币200元/投标人 | |||||||
39幢4号车库 人民币200元/投标人 | |||||||
39幢9号车库 人民币200元/投标人 | |||||||
40幢6号车库 人民币200元/投标人 | |||||||
52幢9号车库 人民币200元/投标人 | |||||||
54幢4号车库 人民币200元/投标人 | |||||||
56幢12号车库 人民币200元/投标人 | |||||||
58幢8号车库 人民币200元/投标人 | |||||||
58幢9号车库 人民币200元/投标人 | |||||||
60幢11号车库 人民币200元/投标人 | |||||||
79幢21号车库 人民币200元/投标人 | |||||||
出租用途 | 本项目不得用于经营、服务、加工行业。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用途。非卫生间的房间不得加装马桶、淋浴等。 车库不得用于居住,仅用于堆放杂物,承租方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堆放危险品。 中标后若承租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租,须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得正式批准。 不可以随意改变房子结构。所有的安全自己负责。不可以用桶装液化气。 有关项目周边环境和相邻关系所引起的所有事项均由承租户自行协调解决。请承租户慎重考虑,自行踏勘现场。 | 配套设施 | 现状 | ||||
标的目前使用情况 | 空置 | ||||||
起始价说明 | 凡报价必须大于、等于招租起始价,报价最高的成交,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
二、出租方信息 | |||||||
出租方名称 | **** | ||||||
出租方地址 | 金新街道华山花苑 | ||||||
出租方持有产权的比例 | 100% | ||||||
出租方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138****4955 | ||||
批准单位 | ******办事处 | ||||||
国资监管机构 | ******办事处 | ||||||
主管部门名称 | ******办事处 | ||||||
三、挂牌信息和条件设置 | |||||||
交易保证金金额(竞租保证金) | 1、未在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前到场登记并递交材料及竞租保证金,作自动放弃处理,也不得参与竞租。 2、竞租企业投标竞租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现金方式和非现金方式。现金方式包含现金、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以银行转账、网银、电汇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竞租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如竞租单位未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银行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以自然人投标竞租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现金和非现金方式。现金方式包含现金、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银行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1)如为现金缴纳的,需单独密封封装,与报名材料一并递交至现场经办人员。 (2****银行转账、网银缴纳的,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同时证明材料中的转账记录与投标人一致,否则按竞租保证金无效,作自动放弃处理,也不得参与竞租。 (3)保证金账户名称:****,保证金交纳账户:107********005908,保证金账户开户行:****银行******支行。 (4)竞租保证金的退还:被确定为承租人的,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未被确定为承租人的,其竞租保证金在承租人确定后按要求及时退回。 | ||||||
(一)保证金事项说明 | 1、招租保证金:承租方于2025年6月30日9:30 前将规定的保证金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考虑到交通、停车、竞租人较多等情况,请注意到场时间) 承租方未递交交易保证金,视为放弃交易资格,也不得参与竞租。 2、未在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前到场登记并递交材料,作自动放弃处理,也不得参与竞租。参与竞租而未成交的单位现场退还竞租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住房贰万元/套,车库伍仟元/套,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 (1)成交人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在合同履行完毕,且承租期间内无违约行为、未发生重**全事故,租赁的资产未损坏的前提下,在合同期满15个工作日内由招租人检查验收合格后,招租人凭成交人的申请,一次性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2)本项目成交后,自公示结束15日内,由于承租人原因,不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不适当履行合同的情况,招租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招租人亦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人还须为此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作违约,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且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1)合同履约期间有重大违法情形出现的; 2)合同履约期间未征得招租人书面同意而将本项目整体租赁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经营的; 3)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擅自对标的物进行拆改、移动不可移动的附属设施的;尤其是不得减少安全出口,遮挡、停用消防设施; 4)利用标的物或在内从事非法活动的; 5)不服从属地街道及相应业务主管部门管理的; 6)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前缴付下一年租金的; 7)有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的。 | ||||||
(二)特别事项说明 | 1、承租人应合法、合规经营,按房屋租赁合同相关约定正确合理使用租赁房屋。 2、承租人装修房屋,装修前****公司报送装修方案,其装修材料必须使用不燃、难燃材料,获得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同时装修保证金按物业规定缴纳;装修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不得减少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停用消防设施;装修结束经华山居验收,符合相关规定。之后发现减少安全出口、遮挡、停用消防设施的行为,经甲方劝阻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承租房自行承担一切损失,与招租方无关。承租人要详细了解内部各种结构,包括用电系统,租赁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3、承租期间承租人应自行维护和修理门窗等附属设施,车库自行申请安装水电表和管、线路,住房用水自行连接水表,费用由承租户承担,具体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 4、承租人应自觉缴纳水电费用,由此造成的停水停电自己负责。 5、租赁单位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不得私自转包。若承租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租,须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得正式批准。承租期间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一律由承租人负责,同时自行增添相关消防器材。 6、承租户应服从城市管理要求,发生违章违规处罚的费用自行承担。 7、出租方承诺: ①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②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③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④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8、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无条件退出承租房,承租人应按照出租人要求恢复原状,****不补偿任何费用。 9、租赁期满,乙方装饰装修部分除独立于租赁房屋的设备设施由乙方搬走外,固定于租赁房屋的设备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如有损坏,须恢复租赁房屋的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10、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由承租人负责,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租赁期间与群众纠纷、扰民等事情均由承租方自行处理。 11、中标后若承租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租,须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得正式批准。未经相关批准,一经发现取消中标并没履约收保证金。 未经批准 12、招标代理费按照人民币600元/间,由中标单位中标后支付。凡不缴纳招标文件等费用的,视为放弃投标。无论何种情况,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及招标代理服务等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3、房屋、车库遇到上级部门要求另做他用时,出租人需要收回,需立即终止合同,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补偿。 | ||||||
(三)现场查勘事项 | 1、根据自身需要,响应人可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即招租地点自身、周边及现有相邻状况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承租后有关招租标的物周边环境和相邻关系所引起的所有与承租经营有关的事项及问题,均由承租户自行协调解决。请响应人慎重考虑。 2、招租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租人现有的并认为符合招租条件的。招租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响应人自行勘察项目现场,但不得因此使招租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响应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并承担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 ||||||
1、承租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2、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和失信记录。 | |||||||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 | |||||||
4、承租人应无租赁不诚信的行为或记录(包括在金新街道其它租赁点不及时缴纳租金的承租户,拖欠街道其他门面房租金的承租户); | |||||||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 |||||||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五)意向投资承租方需要提供材料 | 一、报名竞租材料文件: 资格审查材料(1)-(3) 1、如属企业法人: (1)提供承租响应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招租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这 2 项材料的原件(须加盖公章); (3)竞租人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2、如属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为登记时使用) 2)竞租人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商务标材料 (1) 报价单。 投标人可以投一间或多间房屋,如投标人投多间房屋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材料仅须做一份文件,商务标材料须按照所投的房屋单独提供,投几间房屋做几份报价单。 | ||||||
二、价格标响应文件 【特别提醒】1、本项目只进行一次报价,即报价单上所写金额。 2、价格标响应文件报价应包括招租文件所确定的招租范围及相应说明的全部内容。 | |||||||
(六)交易程序 | 1.意向承租人须在2025年6月30日9时30分前到**市**区****交易中心【****执法局五楼大厅(**市**区希望路东侧敬贤**侧、古沙小学北侧)】报名签到。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2.“意向投资承租方需要提供响应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分为资格审查材料、商务标材料分别密封,密封在两个档案袋,并在封袋标注招租名称、招租人名称、承租人名称及日期、资格审查材料或商务标材料。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3.经相关评委审查后,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并将结果通知各意向承租人。 4.确定承租人:本次采用一轮报价,当意向承租人为两个及以上,并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则按报价最高方式确定承租人;当意向承租人仅有一家,并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家直接成交;两家及以上报价都为最高的且相同报价,则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人。 注:报价低于起始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
特别提示 | 受让人在确定意向受让前须仔细阅读备查文件,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成交后,受让人如有拒不签收成交确认书、转让合同等行为,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
四、联系方式 | 招租人:**** | 联系人:黄先生 | 电话:138****4955 |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陈先生、秦女士 | 电话:150****7585 159****71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