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铜排零件表面处理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电镀是当代工业产业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不但是传统机械行业的重要加工环节,也是高端装备制造业、先进信息技术行业等领域的重要配套环节,电镀的工艺水**发展程度直接决定着其他工业行业发展的好坏。因此,电镀行业在未来的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不可替代的特性使其具有独特的作用。但电镀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为严重,在目前建设环境**型社会和发展绿色循环经济的大背景下,电镀行业应以此为契机,以推进清洁生产工作为手段,改进工艺,更新装备,将电镀行业发展成为一个环境**型的行业,以获得长久快速发展的动力。
****政府关于印发《**市电镀行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皋政发〔2013〕161号),****环保局《关于园区外电镀生产企业完成整治工作的通知》(皋环发〔2015〕13号),明确了**市电镀行业整治工作目标是取缔、关闭严重污染环境的电镀企业,****园区外电镀厂(点)关闭、搬迁和转产任务;加快金属表面处理园建设,实施统一监管、集中治污,引导企业规模化经营;园区企业实行生产与治污相分离,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推行电镀行业污染治理产业化经营。
近几年来,随着**市现代化建设和工业发展的加快,市内一些规模企业和上市企业的电镀需求逐步增大,目前这些企业的电镀业务大部分都以外发外市甚至外省电镀企业进行加工,其生产成本较大。
在此背景下,项目拟投资500万元,租用**市**街道**西路18号金属表面处理园2幢二层厂房,面积为1400平方米,配置铜排零件表面处理生产线一条,年产表面处理铜排零件100万件。项目的建设符合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同时也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该项目于2025年5月8日至**市数据局备案(立项代码:2505-320654-89-01-431706)。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的规定,建设项目应当在开工建设**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项目属于三十、金属制品业33、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电镀工艺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使用有机涂层的(喷粉、喷塑、浸塑和电泳除外;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以下和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的除外),本项目含电镀工艺,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委托,****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同类项目调研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本项目为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相关要求。
根据《**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本项目建设符合《**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性
本项目所采用的工艺及技术装备为实用可靠的工艺流程和设备,技术装备水平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消耗量不大,使用电能等清洁能源,对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较为妥善的处置措施和节能降耗综合利用措施,生产和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建设单位将**利用、清洁生产的原则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本项目清洁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符合国家清洁生产的要求。
3、与规划的相符性
项目位于**市**街道**西路18号金属表面处理园2幢二层,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区域发展规划,选址合理。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禁止、限制用地类项目,也不属于《**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禁止、限制用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选址及用地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4、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①通过估算可知: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氮氧化物、氯气各股废气的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质量标准,因此,本项目投产后,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地区现有的环境功能。
②经计算项目无组织排放厂界排放浓度达到了标准要求,且厂界外无一次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标准,因此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处理厂后达标排放,生产废水达到接管标准后进入厂区废水暂存罐分质分类暂存系统收集后,再通过管道排入**宏皓金****公司处理,****处理厂的环境影响评价结果表明,若尾水能够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水环境质量影响可以接受,不会对河道造成显著影响。
(3)声环境影响
项目建成后,根据预测结果,厂界昼间声级值均符合3类噪声标准。由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可见,本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周边环境功能。
(4)固废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有妥善处置措施,能够实现固体废弃物的减量化和无害化,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土壤环境影响
本项目正常运行过程中对土壤污染影响较小,在厂区做好相关防范措施和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厂内一般不会发生污染土壤的事故,为了防止土壤污染,建设单位应加强厂区的管理,做好过程防控措施,避免各类污染事故的发生,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6)地下水
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7)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环境事故风险发生概率较小,发生事故后,风险评价值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控。
(8)生态环境影响
由于拟建项目占地、地面硬化等,项目建设可能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经采取有效的生态防护措施后,可将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较低水平。
7、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环境风险属于可接受水平。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公司网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177****2885
地址:**市**街道**西路18号金属表面处理园2幢二层
(2)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 址:**市**区钟秀街道中新二路10号中气产业园;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173****8779
电子邮箱:****@qq.com
邮 编:22600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临厂职工、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相关人员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4、您对该上述项目持何种态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邮件主题为****铜排零件表面处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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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