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智能涂装设备及环保设备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市九华镇园兴路12号1号厂房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技术单位:******公司
项目概况:年产汽车水性漆专用喷烘一体式喷漆房300套、新型沸石转轮有机废气吸附浓缩装置50套。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工艺及规模等组织生产,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废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生活污水等经化粪池预处理,尾水达到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相关参照标准后排入****处理厂,委托深度处理。
2、废气治理。焊接、打磨烟(粉)尘收集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下料粉尘收集经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喷塑粉尘收集经大旋风回收+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喷涂、调漆、晾干、固化、危废库等有机废气收集经二级干式漆雾过滤柜+沸石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各工艺尾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相关标准后排放;有组织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内车间外挥发性有机物应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相关标准限值。
3、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规范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090,邮箱:****@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