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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6-20
项目名称 | 废气治理设施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市新桥镇锦园路32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必继 |
联系人 | 张必继 | 联系电话 | 137****3080 |
项目投资(万元) | 2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2-02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依据环评企业喷涂(烘干)废气经1套“过滤棉 UV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企业实际建设过程中喷涂(烘干)废气经1套“过滤棉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组装工序在打磨房进行,企业建设1个打磨房,同时废气经1套“旋风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喷涂(烘干)废气采取“过滤棉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至大气环境 其他措施: 组装打磨废气经1套“旋风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有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产生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设备置于室内,经厂房隔声并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措施 | ||
承诺:**** 张必继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必继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