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无人机大气治理及河道水质监测等服务 | ||
品目 |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20日 15:38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奚苏,朱武军,程言广 | ||
总成交金额 | ¥76.5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戗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1205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道322****中心****商务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7****7183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徐****办事处青年路108-17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戗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0507MACEEWR31B | **省**市**区活力大厦B座19楼 | 82.25(均分制) | 765000元 |
服务类 |
名称:无人机大气治理及河道水质监测等服务 服务范围:负责全县范围内秸秆焚烧的监测以及焚烧痕迹的识别服务及主要河道及断面的水质进行分析服务、大气常态化巡查服务等内容。 服务要求:无人机大气治理及河道水质监测等服务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 服务标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程言广、奚苏、朱武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为958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5日。
2.各响应供应商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飞龙**侧
联系人:奚苏
联系电话:0516-****5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徐****办事处青年路108-179号
联系人:刘会会
联系电话:181****1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会会
电话:181****1205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