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环审批〔2025〕03-47号
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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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委托****编制的《供热锅炉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拟投资450万元,位于新集镇迎宾西路现有厂区内,淘汰现有两台生物质锅炉,新上两台天然气锅炉。项目改造完成后,锅炉供汽供热能力调整为30吨/时。项目于2025年2月****信息化局的备案证(仪工信备[2025]7号)。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在项目建设及运营中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以新带老”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项目给排水系统。锅炉废水、软水制备废水、树脂再生****处理站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通过区域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废水不增加。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泥堆场废气收集经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以上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的标准。
(四)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苏环发〔2023〕5号)相关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最新管理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根据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监测等事项。
三、项目建成后,新增/全厂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初步核定为:
(一)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加。
(二)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废水量≤9760.8/547600.8吨,COD≤0.488/108.056吨。
(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四、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信息公开,高度关注并妥善解决公众反映的本项目有关环境问题,履行好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单位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五、你单位应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六、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并做好信息公开。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依法报我局重新审核。
****环境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