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发布单位:****
1、说明
****受****委托完成了对“****零部件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本文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和****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和****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和****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零部件生产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零部件生产项目
(2)项目地点:**市千灯镇石浦**中路99号A5#
(3)项目所属行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
(4)项目内容:本项目拟投资1000万元,拟租赁厂房建筑面积共计5913.29平方米,拟新增数控冲床、激光切割机、折弯机(型号HD8025)、铣床、冲床等共计100台/套设备,新增汽车零部件(主要为汽车尾门锁,天线等)、ATM机零部件、打印机零部件的加工,年产量分别为9000万件、40万件、30万件。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
(2)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0512-****4918
联系人:辛总
联系地址:**市千灯镇石浦**中路99号A5#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
联系方式:137****5084
地址:**市**镇北门路1088-210室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