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市
本23项防静电器材(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询价。
项目规模:14.518425万 。
招标内容与范围:23项防静电器材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23项防静电器材
001 23项防静电器材: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并****事业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未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政府采购部门或我单位采购禁止采购期内。****后勤部门物资采购禁止期内(全军或我单位范围)的供应商需要参与本项目,须在开标前出函说明受限制的涉及项目与本项目是否具有相似性,由采购单位确认是否按照联合惩戒原则进行限制,供应商对说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不提供说明材料,直接取消参与资格;
9.其他合理相关要求。
说明:1.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5年06月30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07月04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请携带“领取询价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现场办理领取询价文件事宜。 领取询价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供应商资格是否****小组判**论为准。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1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市**区汇太路33****科技园3楼301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1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市**区汇太路33****科技园3楼301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一、项目概要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参考规格型号 | 数量和单位 | 最高限价 (总价) (人民币万元) | 完成时限 |
1 | 23项防静电器材 | 防静电粉红气泡袋、防静电防护袋、防静电防护袋、防静电台垫、重锤式表面电阻试仪等防静电产品 详见采购方案清单 | 详见采购方案清单 | 14.518425 | 详见采购方案清单 |
说明: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报价无效。
★本次询价项目响应、评审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须对所响应包内所有采购内容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二、领取询价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2.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保密协议;
4.提供声明函,不存在下列情形:a)被宣告破产的;b)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c)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d)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装备采购活动的;e)有证据证明供应商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f)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其中授权委托书应携带2份,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三、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com)”。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汇太路33****科技园3楼316室
联系人:褚燕琳
电话:188****1012
电子邮件:****@jcec.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