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公司(下称“举办方”)近期向****诊所相关设置事宜,我委给出了相应咨询意见。现我委应举办方申请,****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公示,内容如下:
举办方:****公司;
拟设机构名称:****诊所;
类别:普通诊所;
经营性质:****医疗机构;
地址:**省**市**区城南街道**街91-7号;
床位(牙椅):0/0张;
经营面积:85平米;
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诊疗科目:内科******。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卫生健康委医政科和举办方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来信以邮戳日期为准。
举办方承诺该项目****政府网站公示时,同步在设置地进行公示。
举办方联系人:程女士,联系方法:138****3854,地址:**省**市**区城南街道**街91-7号;邮编:215000。
区卫生健康委联系电话:****3127,传真:****1432;地址:**市**区越溪街道苏街198号,邮编:215104。
****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