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缺少]【澄清答疑】**区锦和家园三期保障性**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澄清答疑】**区锦和家园三期保障性**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LSFJ****891-03HWGH | 标段名称 | 变配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7月14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区锦和家园三期保障性**工程项目变配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澄清修改公告(第2次) 标段编号:LSFJ****891-03HWGH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7月04日 17: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针对2025年7月4日16:46发出的澄清公告作补充说明:1、鉴于本次招标标段为货物标,招标文件P5:3.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应为货物采购业绩,电力施工总包业绩(其中含变配电设备采购2400万及以上)不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2、投标人须提供金额在24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变配电设备货物采购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在本次答疑前回复意见与本次答疑不一致的,均以本次答疑意见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说明 三、联系方式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0日 09:00 未改变。
****管理部门及电话:****建设局, 025-****1106 | ||||||||||||||||||||||||||||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