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2026****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不含**区、**区)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 ||
品目 | 其他印刷服务,单证印刷服务,票据印刷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07日 17:2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6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7月0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昕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9-****8159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锦绣路2号1-1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9-****815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锦绣路2号1-1号楼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昕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6****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不含**区、**区)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13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征集公告、征集文件预算金额。
现更正为:预算金额同最高限价。
(二)原征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第22.1.12项条款。
现更正为:22.1.12 根据苏财购〔2025〕62号文件规定,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1-投标优惠率(价格下浮比例)低于采购项目预算 50% 的;2****小组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小组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三)原征集文件“四、入围服务要求”中
1.供应商响应的服务的技术、商务等条件不得低于采购需求,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现更正为:1.供应商响应的服务的技术、商务等条件不得低于采购需求。
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四)原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现更正为:2025年7月29日 上午09点 30分(**时间)。
更正日期:2025-07-07
无
1.征集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采购包8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锦绣路2号1-1号楼6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19-****815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519-****8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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