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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在向环境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前,应依法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信息”。依据上述要求,将《散热设备、钢管、机械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项目》进行全本公开。
1.项目名称:散热设备、钢管、机械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项目;
2.建设地址:**市**区钱桥街道钱藕路549号;
3.建设单位:****;
4.联系人:蒋明 联系电话:132*********88;
5.电子邮箱:19***********@qq.com;
6.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