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对****年产8万吨金属制品项目报告表公示 | ||
索引号 | **** | 分类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5-07-09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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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年产8万吨金属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7-****9039
Email:****@126.com;
通讯地址:****开发区联炬智慧城一楼环保窗口,邮编223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及编制人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8万吨金属制品项目 | **省**市****创业园条河路8号 | **** | ******公司-刘加强 | 项目位于**市****创业园条河路8号,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建设年产8万吨金属制品项目,购置激光切割机5台、激光割管机5台、数控折弯机8台、气动冲床180吨6台、气动冲床160吨6台、气动冲床120吨6台、气动冲床110吨6台、气动冲床80吨10台、激光焊机12台、机械臂焊接20台、数控弯管机12台、碰焊机30台、喷涂流水线1条等,建成后,年产金属制品8万吨。 | ①废气:本项目喷塑过程颗粒物、固化过程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中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中排放浓度限值,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 ②废水: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排放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标准。 ③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固体废物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危险废物鉴别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 一般固废处理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并满足《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