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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地名文化建设,传承弘扬优秀地名文化,根据《**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办法(试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的通知》(苏民区〔2025〕2号)等文件要求,市民政局**市住建、交通、水务、文广旅、史志办六部门和部分地名专家,对县(市、区)申报的地名文化遗产进行逐条评估论证。经综合评审,拟确定下列地名为2025年**市地名文化遗产,现予以公示。
一、交通运输设施类的河渠、**、航道(23个)
京杭大****段、丁万河、故黄河、不老河、奎河、运铁**、**渠、大**、复**、骆马湖、房亭河、太行堤河、屯头河、一手禅河、白帝河、丰沛**、丰徐河、苗城河、苏北堤河、沿河、潼河、老龙河、子午河
二、水利设施类的古井(13个)
曾子井、饮鹤泉、倒马井、彭祖井、回龙窝一眼井、**井、八宝琉璃井、琉璃井、樊井、邳城古井、饮马泉、天泉井、前寺庄井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7月18日。公示期内,如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联系****区划地名处,地址:****中心**综合楼F601;联系电话:****6551;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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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