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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市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三个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发〔2021〕72号、镇财社发〔2021〕158号)文件规定,我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项目及标准为:灵活就业后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50%。经审核,共2561人符合补贴条件,拟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550.95元。现将拟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及****开发区****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11)****6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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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