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和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8 ****环境局。
传真:0512-****0899
邮编:215028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方式 |
1 | ********实验室项目 | ****园区杏林街8号 | **** | **优****公司 | 拟投资500万人民币,建设地****工业园区杏林街8号,****实验室,用于传感器的产品性能测试和产品老化测试、产品可靠性测试、产品化学品浸泡或纯水加压测试。 | 建设单位于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5日在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3 proid=61918b85f71303a9550cb5dcf3a1ce88网站对本项目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管理措施。 |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因子非甲烷总烃,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食****园区****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危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固废零排放。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在安装过程中采取了隔声、减振措施。合理布局,通过距离衰减、墙体隔声降低对厂界的影响。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治理措施可行,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lqianqian@sipac.****.cn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公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