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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 1 | **** | ****0213MA1T8M7Q6A | 二泉东园9-1 | 85.66(均分制) | 30% |
| 货物类 |
| 名称:溪南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一批 单价:/ |
1.以预算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为:100万元(含)以下费率为1.5%,100万元-500万元(含)费率为0.8%,最后按各区间累计数七折计取。由采购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132.00。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路730号
联系人:陆嘉颖
联系电话:0510-****02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西大道2168号609-615室
联系人:赵亦文、陈子镱
联系电话:0510-****1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亦文、陈子镱
电话:0510-****1968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