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我局依法没收的一批水稻种子以商品粮用途进行公开竞价处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一)标的名称:水稻种子转商品粮处置。
(二)数量:11950斤(5975公斤)。
(三)质量状况:货物按现状处置。我局不对其作为商品粮的具体质量指标作出保证,竞买人应在报价前自行查验、评估并承担相应风险。
(四)用途限制:仅可作商品粮(饲料粮、粮食加工原料等)使用,严禁作为水稻种子销售、转让、种植或繁殖。
(五)存放地点:******推广中心院内(教堂东侧)。报名期间可联系我局预约现场踏勘。
二、竞价方式及最低限价
(一)本次处置采用密封报价、公开唱价、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
(二)最低限价:人民币1.2元/斤。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斤,最终成交总价款=成交单价×实际过磅出库重量。
(四)报价为货物本身价款(含依法应由处置方缴纳的税费,如有),不含装车、运输、装卸、包装等费用;上述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竞买人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3日17时30分(共计5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报价地点:****执法大队(地址:******推广中心院内)。
(三)报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密封报价单送达指定地点,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由自然人签字。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四)现场踏勘:报价人可在报名期间联系我局查看货物现状,未踏勘者视为已知悉并接受货物现状。
五、报价开启与成交
(一)报价截止后,我局将在指定地点当场拆封、公开唱价,报价人可自愿到场。
(二)在有效报价中,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若最高报价相同,以先送达报价文件者为成交人。
(三)成交结果当场宣布,成交人当场签字确认;不签字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我局可按报价高低依次递补或重新组织竞价。
六、货物交付及相关事项
(一)成交人应在签字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缴入国库,凭缴款凭证办理提货手续。
(二)货物交付时,由我局工作人员与成交人共同现场过磅、清点,并签署出库清单。
(三)原种子包装必须现场破包处理,原包装由我局收回销毁,不得由成交人带走。
(四)成交人须自备包装物、运输车辆及装卸人员,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五)我局将对货物装车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确保货物全部按商品粮用途运走,不挪作他用。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推广中心院内
报名联系人:王鼎元
联系电话:0517-****7110
现场踏勘联系人:杨蕴毅
联系电话:0517-****7110
附件:1.密封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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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
附件1
密封报价单
项目名称:****水稻种子转商品粮公开竞价处置。
| 竞买人名称/姓名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电话 | |
| 报价(元/斤) | 大写: 小写:¥ |
本人/本单位已阅读并接受公告全部条款,知悉标的为水稻种子,仅作商品粮用途,报价含依法应由处置方缴纳的税费,并自行承担装车、运输、装卸、包装等费用。
竞买人(盖章/签字按手印):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