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16日我区对以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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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附件 |
| 1 | 关于**高新区明星路**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高环建〔2026〕73号 | 2026-10-16 | |
| 2 | 关于乐美****公司纸基包装材料测试研发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高环建〔2026〕74号 | 2026-10-16 | |
| 3 | 关于****公司充电桩及PCBA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高环建〔2026〕75号 | 2026-10-16 | |
| 4 | 关于**鑫泰利****公司智能家居产品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高环建〔2026〕76号 | 2026-10-16 | |
| 5 | 关于**永****公司硅胶制品加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高环建〔2026〕77号 | 2026-10-16 | |
| 6 | 昆高环建〔2026〕78号 | 2026-10-16 | ||
| 7 | 关于**历史文化片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高环建〔2026〕79号 | 2026-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