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按照公开、公正、公**诚实信用原则,将所属稻谷一批进行公开处置,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标的物情况
待处置2026年新收稻谷一批,分为五个品种,品种南粳9108、扬农香28、宁香粳9号、南粳46和杂稻,南粳9108约250吨、扬农香28约140吨、宁香粳9号约120吨、南粳46约80吨、杂稻约120吨,其中杂稻约120吨所有权为****研究所所有,由我公司代为组织本次竞价;该部分杂稻后续合同签订、业务对接及货款结算均由收购方直接与****研究所办理。
二、现场踏勘及公开竞价时间地点
现场踏勘时间:2026年10月22日8:30分(**时间)
现场踏勘地点:**市卸甲镇双金大道北侧(原高****大学****园区内
公开竞价时间:2026年10月22日9:30分(**时间)
公开竞价地点:****大学****园区****牧场附属4号楼二楼会议室(现场踏勘结束,统一由现场踏勘负责人带领至公开竞价会场)
三、处置方式
公开竞价处置,本次5个稻谷品种分别单独竞价,各品种报价最高者成交。
四、交货方式
收购方收到开始收割稻谷的通知后,在出售方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收购等相关事宜。收购方负责提供运输设备,必须根据收割现场实际情况派车在田间运输稻谷至指定地点;稻谷现场过磅和检测水分,称重、水分检测均由出售方负责完成,收购方须全程到场确认,对计量、检测过程予以配合;****大学****大学****牧场场区内地磅;水分测定以****公司水分测定仪检测结果为准,水分数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若收购方对水分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共同委托第三方具备资质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算依据,复检费用由提出异议方先行垫付,最终根据复检结果判定费用承担方。
水分结算规则:以水分15%为竞价定价基准,成交单价为15%水分稻谷对应价格;实际检测水分每高出15%一个百分点,成交单价每斤下调 0.02 元;水分低于15%不溢价、不加价。杂质不另行扣量、不折价,按现场实际过磅净重结算。
收购方从田间直接提货、烘干房提货两种交付模式对应的相关成本均已包含在成交单价之中;田间直接提货的稻谷按现场实测水分执行上述水分扣价规则;稻谷需运送至出售方烘干房烘干的批次,由收购方负责将田间稻谷运送至出售方烘干房,稻谷烘干完成后检测实测水分,结算口径水分按烘干后实测水分加1个百分点计算(仅用于结算计价,不改变稻谷实测水分)。竞价参与方已充分知悉该结算规则,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调整成交稻谷单价。
五、收购方条件
(1)法律法规允许的法人、自然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
(2)意向竞价方参加现场竞价,须在竞价开始前现场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 5000 元,未中标方竞价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方的竞价保证金待中标方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3)收购方中标后必须在收到通知按时完成稻谷的运输及收购,并在签订合同前缴纳保证金10万元整。保证金冲抵稻谷收购最后一天的货款,多退少补。
六、竞价方式
本次标的物处置现场公开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收购方。
七、竞价须知
(1)公告期:2026年10月16日开始至2026年10月22日止。
(2)意向竞价收购方参与本次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竞价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竞价标的物无异议,自愿接受竞价标的物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竞价成交后,竞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货款、放弃收购,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司有权另行处置标的物并追究相关损失。(3)公开竞价当日,单位参与竞价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自然人参加竞价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所有资料必须签字盖章或签字按手印。
(4)中标后运输稻谷费用等由收购方自己负责。
(5)收购方接到我司通知后,必须在双方约定时间及时安排备案车辆到达指定地点装运稻谷。
(6)结算方式:当天核算收购稻谷总数量及金额并支付货款至****(单位汇款最晚需在次日上午10点前支付前一天货款)。
八、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行:农业银行荷花池支行
账号:101********009443
九、现场踏勘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小强
联系电话:153****0526
十、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与公告单位联系人咨询。
相关事宜联系人:王女士、刘先生
联系电话:0514-****7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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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