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风景区花卉苗木采购项目(2026.10-2027.9)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14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更正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截****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缴纳社保的证明****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余事项均不做变动。
更正日期:2026-10-16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风景区石象路7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5-****9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双龙街2号8号楼518室
联系人:基业欣、贺飞冉
联系电话:186****2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基业欣、贺飞冉
电话:186****2638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