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6日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批准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情况

审批
江苏-无锡-宜兴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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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6****开发区拟批准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情况

2026年10月16****开发区拟批准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情况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集成电路及先进封装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

****开发区荆溪北路16号

****

******公司

项目****开发区荆溪北路16号,拟投资19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公司******公司划转的荆溪北路16号厂区土地及资产,**、改建生产车间、仓库、质量楼、公用工程车间、变配电室、罐区等,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购置反应釜及配套设备、精馏塔系统、灌装机、高压冷冻机组等主辅设备,配套建设氮气、氩气储存系统及废水、废气环保治理设施等,建成后厂区将形成年产金属有机源外延用原料355吨、半导体用光刻胶产品534吨的生产能力。

1.按照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按照 **化、减量化、无害化 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和相关管理要求。

5.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7.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及《**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按监测计划开展监测。

8.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电话:0510-****1316

邮箱:****@qq.com

公开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