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维改项目委托审计服务采购程序,保障维改项目结算审核过程公平公正,确保工程结算审核结果及审计报告质量与效率,经研究,决定对**区教育系统2026年部分维改项目委托审计工作开展公开报名。
一、概况
报名资格审查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二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是报名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结算审计业务。符合上述条件的工程结算审计单位,如有意参加**区教育系统2026年部分维改项目委托审计工作,请于2026年10月23日前前往**大道150号人社局大楼1307室报名,联系电话:****2362(办公室)。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一名项目负责人,提供其上岗资格证书、近6个月(4~9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证明、近2年相关业绩证明2份(以审定价50万元以上的审定单为准),同时提供该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廉洁承诺书(需手签名);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单位廉洁承诺函。
****公司的,上****公司提供。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含封面),且所有资料(包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业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原件供核查。
二、费用
审计费用如下:根据每份项目核减额的3.8%计取;项目送审价在5万元(含)以下,每份审计费不足600元按照600元计取;项目送审价在5~10万元(含)以下,每份审计费不足1000元按照1000元计取;项目送审价在10~30万元(含)以下,每份审计费不足2000元按照2000元计取;项目送审价在30~50万元(含)以下,每份审计费不足3000元按照3000元计取;项目送审价在50~100万元(含)以下,每份审计费不足4000元按照4000元计取。
审核费用承付方根据施工合同核减率区间确定(依据坛政办发〔2016〕149号):由建设方或施工方进行支付。
三、定标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单位自愿参加定标活动,按签到顺序获取定标编号,由委托方代表依照项目编号顺序随机抽取定标编号,抽中编号对应的审计单位即为该项目受托审计单位。抽取过程自动回避代理单位,直至所有项目抽取完毕。
相关要求如下:未经委托方同意,审计方不得擅自接收承包方提供的与本次项目结算相关的补充材料。审计方应当依照造价行业主管部门及国家相关规定与要求开展造价审计工作,确保审计质量符合委托方及行业相关要求。审计方提交的审计报告应当文字清晰规整,具备较强的可复查性。所有项目须于2026年11月25日前完成初审报告,集中汇报后出具审定单。审计结束后,审计方应当及时将结算审计报告、审定单,连同送审的工程(项目)结算书、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等送审资料装订成册移交委托方,并完成相关签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