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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小区业主:
由于一些可观因素,小区需要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在镇政府的指导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起草了《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文件》,现通过张贴告示的方式对《选聘文件》的内容进行公示,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与建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小区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按照**市星级物业服务导则的四星级标准为参考;
2,物业费以当前的标准为最高限价:住宅1.98元/㎡*月;商业2.5元/㎡*月;办公5元/㎡*月;车位管理费30元/月*个。在不高于上述价格(含能耗)的前提下,具体报价由物业企业自行报价。
3,以政府示范文本为基础,结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起草了《物业服务合同》草案,约定了收费标准、服务标准、年度满意度调查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并设置了中标企业提交10万元履约保证金的制度,用于约束物业。
4,选物业的方式及大致流程为:
Φ先公示选聘文件并征求广大业主意见与建议;
Φ然后由第三方发布招标信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从投标单位当中评选出2家候选单位;
Φ候选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网页链接等方式展示企业形象;
Φ业主从候选企业里面选择,第三方受理业主投票,产生投票结果符合法定要求票数的物业企业作为中标单位进行公示,公示7天。
Φ若在业主大会投票中没有物业企业达到法定要求票数,则选取得票人数排名最高的物业企业,再次提交业主大会进行投票表决。
Φ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由于选聘文件内容篇幅较长不便张贴,因此在小区内公告栏张贴,在业主群内上传网页链接,业主也可扫下面的二维码,请大家及时查看。若对上述操作方式及内容有更好建议,请在10月22日16:00以前向业委会反馈,或反馈到电子邮箱:****@qq.com;
**县****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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