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吕四渔港经济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工程(厂房部分)水土保持服务项目即将实施,现就该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项目需求及服务内容
(一)工程概况
**吕四渔港经济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工程(市政部分),本工程位于吕四渔港经济区,包含1栋配套办公楼、6栋生产厂房、1栋门卫及相关室外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68030㎡。
(二)服务内容
对**吕四渔港经济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工程(厂房部分)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水保验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①水土保持的查勘、测绘、数据资料的求取;
②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水土流水预测、水土保持防治方案、水土保持监测(如有)、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方案实施的保证措施、结论和建议等;
③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④配合主管部门审查,负责技术评审会务工作等;
⑤按照水土保持监测规程,对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在工程开工前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工程建设过程中至工程完工进行水土保持监测。(此项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如不需要可不实施)
⑥工程完工阶段提供水土保持总结报告,通过工程水土保持竣工验收工作。
(三)服务周期:接委托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自行勘察现场),评审会通过后10日内提交最终成果(报批稿)。在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手续后3日内编制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如有)。按要求提交水土保持总结报告,项目竣工验收通过。
(四)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五)编制要求:按照国家、省、市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水利行政审批部门的水土保持行政许可,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如有),最终通过工程水土保持竣工验收工作。
(六)服务地点:**市。
(七)其他要求: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资料提交等)均由服务单位办理。
二、约定事项
1.上述服务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市场询价表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材料于2026年10月23日17:00前,送或寄(以邮戳为准)或者电子邮箱(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送或寄的地址为:**市吕四港镇香堂路558号,联系人:杨丹,联系电话:188****3167,电子邮箱地址为:****@qq.com。
3.报价费用说明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全部费用,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所有任务以及完成上述服务内容所必须的方案编制费、设施设备、材料、技术、劳务、交通、差旅、现场服务、保险、会务费、专家论证及其它必需的,直至工程水保竣工验收通过的全部费用、规费、税金、利润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或缩短而调整。
4.报价单位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盖公章。
5.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记入采购人招标市场的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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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