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 ****政府(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邮政发【2026】11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基地改造提升项目****基地改造提升项目(二期)的 项目管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5年**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基地改造提升项目****基地改造提升项目(二期)项目管理服务。
2.2 建设地点:龙虬镇兴北村、白**、张轩村、强民村、东角村、兴南村、**村、龙腾村。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2.3.1****基地改造提升项目:
池塘改造工程:
池塘改造挖方、填方91481m2,尾水净化区疏浚141207m3,清杂107241m2,整坡110558m2
道路工程:养殖生产硬质化路6785m
进排水工程:进水池79座,配套进水管2701m,排水口140座,配套排水管1499m,检查井32座,硬质排水渠2175m,串水涵洞33座,涵闸42座,泵站1座(300QSZ-5.4-18.5),
净化工程:过滤坝7830组(共50道),生物毛刷332组,生物基63组,生态浮床2016m2,微生物附着设施800组,太阳能微纳米曝气系统26套,沉水植物23940m2,挺水植物2580m2,太阳能负氧离子喷泉31套。
2.3.2****基地改造提升项目(二期)
池塘改造工程:池塘改造挖方、填方1104m3,尾水净化区疏浚17069m3,清杂8936m2,整坡14960m2。
道路工程:养殖生产硬质化道路520m。
进排水工程:排水口6座,配套排水管265m,检查井1座,硬质排水渠1140m,串水涵洞1座,涵闸5座。
养殖池塘智慧化改造工程:远程控制设备5套、供电电缆及套管500m、水质监测设备(DTU设备5台、光学溶解氧设备5台、PH传感器5台、氨氮传感器5台、气象站1台)、视频监控设备(系统平台1套、80寸显示器1台、400W像素全彩枪机及配套监控杆5台、400W像素20倍变焦高清网络球机及配套监控杆2台、无线网桥2对、高频长距网桥1对、网络交换机4套、千兆单纤单模收发器3对、16路网路录像机1套(含4T企业级硬盘)以及超五类网线、光缆、电线、辅材等。
净化工程:过滤坝1080组(共8道),生物毛刷56组,生物基28组,生态浮床516m2,微生物附着设施116组,太阳能微纳米曝气系统4套,生态网膜150m2,沉水植物4750m2,挺水植物460m2,太阳能负氧离子喷泉5套。
2.4 项目管理合同估算价: 28.00 万元,最高限价:26.32万元。
2.5 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包含:招标投标与采购阶段的项目管理,施工实施阶段协调做好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等各环节的整体管控,跟踪各参建单位履约;处理合同争议,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阶段审批对接,配合工程竣工验收的管理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项目管理及相关服务范围的内容。
2.6 服务期:服务期暂定20个月,同项目建设周期,服从工程建设的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根据项目需要(为适应养殖户的情况,本项目可能为跨年度工程),如服务期**,费用不另增加。
2.7人员配备:依据项目情况配备足够人员,人员需具有本项目的专业能力,配备人数最少不得少于3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水利监理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水电)、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注册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分项专业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与其他组人员不得同时兼任。
项目负责人无在手工程,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业绩:
√3.4.2其他: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施工或其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项目管理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6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①现场获取:现场获取时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常用邮箱),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至****获取;②邮件获取:邮件获取单位需在2026年10月27日00:00前将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常用邮箱)、委托人身份证扫描发送到****@qq.com,法人代表获取文件时需提供法人代表的身份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11月02日09时30分。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0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市龙虬镇 地址:****中心大道66号
联系人:季茂春 联系人:姚蓉
电话: 152****5670 电话:192****6673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