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单位:**** | ||||||
| 项目名称 | ****综合楼门诊三楼眼科门诊内A333房间招租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的名称 | ****综合楼门诊三楼眼科门诊内A333房间招租 | |||||
| 标的编号 | ****01 | |||||
| 出租方 | **** | |||||
| 出租行为批准单位 | ****财政局 | |||||
| 挂牌时间 | 起始时间:2026年10月20日08时30分 |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17时30分 | ||||
| 竞价时间 | 2026年10月29日10时00分 | |||||
| 招租形式 | 一、本次出租采取挂牌出租方式确定承租方。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承租方,以不低于挂牌价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竞价幅度为 1000 元。 | |||||
| 标的概况 | 坐落位置 | **市八里铺**、英武路西、高兴东** | ||||
| 房产证号 | ****00071 | 出租面积 | 9.13㎡ | |||
| 出租用途 | 经营配镜服务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资产出租所得全额缴入市财政国资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该场地紧邻****门诊三楼眼科诊区,定向用于配镜服务。 | |||||
| 其他说明 |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出租房屋现状,向出租方查看相关房屋产权、建设手续,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或不能满足自己的租赁目的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否则责任自负。****中心仅如实公布出租方提供的资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 出租条件 | 挂牌价格(元 /年) | 16000.00 | ||||
| 租期(年) | 3 | |||||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先付后用])一次性支付。 |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 是否设置原承租方优先权 | 否 | |||||
| 租赁押金(元) | 4000 | |||||
| 合同签订 | 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因承租方原因逾期或拒不签订,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 |||||
| 价款结算 | 出租方、承租方收到成交通知书及缴费通知单起5个工作日内,双方按照《关于优化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关于降低小额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兴数发〔2025〕5号)收取交易服务费。 (****交易中心付清交易服务费,房屋租金由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向出租方缴纳押金以及租金。 若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 |||||
| 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 |||||
| 其他要求 | 无 | |||||
| 保证金条款 | 一、保证金:5000 元。 | |||||
| 报名材料 | 一、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登陆**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产权交易频道自行注册报名。 | |||||
| 竞价须知 | 一、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 其他说明 | 一、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资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五、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 如意向承租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网络竞价或招标,****市政府采购股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出租方的批准。 | |||||
| 出租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吴媛婷 | ||||
| 联系电话 | 150****1900 | |||||
| 联系地址 | **市英武南路419号 | |||||
| 中心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柳女士 | ||||
| 联系电话 | 0523-****8218 | |||||
| 联系地址 | ****中心(**市**路13-1号、**交通大楼后侧) | |||||
|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 联系电话 | 0523-****8618/0512-****8512 | ||||
| 报名端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