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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发改审发〔2026〕131号
关于同意直港**侧滨河步道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项目代码:****)
****建设局:
你局兴建工〔2026〕3号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我委兴发改审发〔2026〕102号项目建议书,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直港**侧滨河步道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和用地规模:****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812026XS****616号),该工程位于**街道施耐庵东路至**路,项目用地规模控制在0.1642公顷之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征收、绿化种植、土建、排水、土石方、照明等。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30.23万元,资金由市财政安排解决。
五、环境保护及其他事项:项目单位按照要求全面落实环保措施,做好环保工作,并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项目用地、规划、消防、职业卫生等其他相关工作。
此 复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