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开发区中央路69号地块绿化养护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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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中央路69号地块绿化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开发区中央路69号地块绿化养护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8日14 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开发区中央路69号地块绿化养护项目

3.采购方式:磋商

4.项目类型:服务

5.预算金额:人民币约492900.00元/年。

6.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92900.00元/年。每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首轮报价,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7.采购需求:中央路69****园区红线内、厂房周边草坪、地块周边复绿绿化养护,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8.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均为一年。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履约情况优秀(即年度综合考核得分≥90分),则在第一年合同期满时,成交供应商承诺不增加服务费用的前提下,由成交供应商申请(附原合同及考核结果),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养护服务合同,但最多续签两次。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本项目 不 接受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条件的声明函(按后附格式);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扫描件;

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要求为本供应商的正式员工(不得为退休返聘人员),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②****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①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②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3.3.2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6年7月—2026年9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3.3.3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在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的3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磋商小组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查询记录电子截屏作为证据留存,与采购项目其他材料一并归档。

评审结束后,“信用中国”网站系统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5. 拒绝以下响应供应商参与投标

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10月28日

2.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开发区专区

3.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开发区专区”交易响应人进行报名,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28日14点30分(**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解密截止时间:以系统实际显示截止时间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限额开标大厅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3.对项目需求部分(交易响应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询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磋商项目组织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公司提出。

4.供应商磋商操作路径,“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交易响应人进行报名,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帮助中心→手册下载)。

软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280095转5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本次招标全过程要素数据(包含项目动议审批、招标文件制作、招标公告发布、开标评标过程、标后监督管理等)均由招标人录入“****开发区公共**交易项目全流程监察平台”。平台对招标人、中标人、中介单位等交易主体进行数据研判分析,若在审批程序合规性、投标人抱团亲密度、投标价格偏离度、投标IP雷同性、开评标过程异常行为、专家评标倾向性、合同比对、项目负责人变更、工程量变更、中标方履约、招标人现场监管、竣工验收等监察点出现预警,将按类型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

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方式:0513-****9105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801

联系人:孙敏

联系方式:189****8150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敏,189****8150

采购人:****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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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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