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丙烷协同供应项目与仪表风协同项目安装施工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采购代理机构)受****委托,对如下项目进行采购。
项目名称:****低温丙烷协同供应项目与仪表风协同项目安装施工
项目编号:****
采购范围:****低温丙烷协同供应项目与仪表风协同项目安装施工,主要包括设备、工艺、电气、防腐保温、自控工程等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工程地点:**省******基地****厂区内
*工期:成交通知书发出后60日历天内
2. 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工业管道 GC2 及以上);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扫描件
特别提醒: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有项目负责人本人电子签名及手写签字,否则无效。
2.2 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正文
(2)资产负债表
(3)利润表
(4)现金流量表
注: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3 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份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施工业绩。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合同首页
(2)合同范围页
(3)合同签章页
注: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响应文件中,其合同关键内容至少应包括建设单位名称、施工范围、签订日期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如合同无法体现相应信息,则须提供建设单位盖章证明资料。上述资料如不提供、不清晰无法辨识、或有虚假信息,其业绩将不被认可。
2.4 信誉要求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2.5 其他要求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成交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承诺扫描件。
2.6 联合体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7时00分。
3.2 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e.sinochem.com)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在平台进行注册(免费)。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时30分。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原件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e.sinochem.com)。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 **省******基地石化七道16号生产管理楼308室
联系人:彭楚令
电话: 150****6271
电子邮件:****@sinochem.com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159****中心B座19层1901室
联系人: 涂宝强
电话: 139****5827
电子邮件: ****@sinochem.com
项目负责人:涂宝强
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2892
6. 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应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5条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7. 监督部门
采购人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财务管理部,黄大伟,136****3273,****@sinochem.com
采购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风险合规部, 孟祥勇, 010-****3272, ****@sinochem.com
本项目业务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5条。
8. 其他
8.1 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获取、报价、评审和成交均在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e.sinochem.com)进行。
8.2 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供应商,应在2026年10月23日17时00分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供doc格式及其盖章扫描件)提出。
日期: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