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相关文件要求,**县长江东路(开发路—**路)道路工程、**县黄**北路(清源路—航海路)道路建设工程、**县开发路(灌江路—迎宾大道)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已经完成,现将上述3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予以公告。
附件: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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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