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新增经营作业品种项目 |
| 建设地点 | **港高桥港区三益桥作业区,****现有码头和仓储区。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在现有作业货种(汽油、柴油、燃料油)的基础上,新增组分汽油、粗柴油、石脑油、溶剂油、煤油、基础油、润滑油、白油8个作业品种。本项目利用现有一期和二期设备、设施,仅对作业货种做调整,不改变依托码头泊位吞吐量、不新增储罐,不改变总库容,不新增输油管线、装卸鹤管等设备和设施。三期储罐罐容、罐型以及储存作业货种(汽油、柴油、燃料油)不发生变化。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新增废气主要为装船废气、干管扫线废气、装车废气、储罐废气、危废库废气和污水处理废气。本项目新增装船废气和干管扫线废气依托现有一套油气回收装置(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依托DA001排气筒(15m高)排放。装车废气依托现有一套油气回收装置(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依托DA003排气筒(15m高)排放。本项目新增的危险废物(清储油渣、含油污泥)依托现有危废仓库暂存,危废仓库废气经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本项目新增储罐废气采用“浮顶罐+密封”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新增污水处理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装卸车设施均采用下装式或浸没式鹤管装卸车,接管采用干式接头,可减少油品的泄漏,从而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生。本项目用于集输、储存和处理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水采用密闭的管道运输。****泵站采用负压密闭及吸附的方式,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2)废水:本项目仅新增洗罐废水。 洗罐废水依托一期已建的一套含油处理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规模为10m3/h)处理达标后接管至****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依托现有项目设备、管线等,不新增噪声。 (4)固废:本项目新增固废为清储油渣和含油污泥。本项目新增油渣和含油污泥依托现有一座100m2危废库暂存后委托****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分别于2025年12月10日和2026年1月9日在****网站进行了两次网络公示,项目在第二次网络公示期间,于2026年1月13日和2026年1月16日在“扬子晚报”进行了报纸公示,于2026年1月9****政府(**省**市**区高桥镇)公告栏进行了张贴公示。在本项目环评两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反馈意见。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环评科 固话:0511-****3041 通讯地址:**市冠城路8号,****中心****环境局窗口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7日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