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聚酰胺弹性体中试项目;
建设地点:****工业园****基地;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研究院股份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环评结论,在企业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项目位****工业园****基地(以下简称“中试基地”)中试厂房三西防火分区,厂房内做适应性改造,****基地配套办公室、实验室及仓库,不新增建(构)筑物。****基地现有的危废仓库、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废水处理站等配套公用工程,相关环评已另行评价,不在本次评价范围。项目新增融料釜、配制釜、前聚釜、后聚釜、蔗农机组、包装系统、水下切粒系统等设备设施,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吨聚酰胺弹性体的中试生产能力。中试方案详见《报告书》表3.1-4,公辅、储运、环保工程详见《报告书》表3.1-6。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不断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碳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不断提高本项目自动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污染物排放和**利用效率、清洁生产水平等均应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处理站按高、低浓度废水分类收集,采用物化与生化协同处理的技术路线。项目废水主要是工艺废水、冲洗废水、真空机组排水、蒸汽冷凝水和生活污水,均属于低浓度废水。检测合格后,****基地****基地****处理站低浓度废水处理设施(“水解”+“好氧+二沉池+混凝沉淀”)处理,然后接管至苏环洋口港****公司。项目车间****基地****处理站的进水水质要求,详见《报告书》表2.2-12。****处理站废水排放执行苏环洋口港****公司的接管标准,详见《报告书》表2.2-13。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运营期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工艺投料、聚合废气,其中投料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前聚废气经过冷凝装置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气统一汇总至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以上废气最终合并通过1根24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有组织废气:项目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氨、四氢呋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详见《报告书》表2.2-5。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捕集的中试车间废气和投料粉尘,项目应通过生产过程中采用密闭设备、定期对设备与管线组件进行泄漏检测与控制等措施降低无组织废气影响。无组织废气:厂区边界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详见《报告书》2.2-6。厂区内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标准,详见《报告书》表2.2-7。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
(五)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过滤废物、清洗废液、废包装材料、废油、废活性炭、实验室废物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处置;聚酰胺废料、研发不合格品委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设计要求,其中生产车间、危废仓库、污水输送收集管道、污水处理区、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池、事故池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制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对项目重点区域设置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预防突发环境事件。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构建“风险单位-管网、应急池-厂界”水污染事件防范体系,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事故污染物收集设施和系统,****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及周边企业应急设施联动,配合园区做好三级防控体系建设,确保极端情况下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企业应严格按照《****基地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协议书》落实各废气废水排口环境管理职责,做好监测监控工作,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报告书》表8.3-1。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了信息公开。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7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3-****1009,通讯地址:**市**区**南路150****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