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刘集镇142MW/284MWh分布式储能电站项目

审批
江苏-扬州-仪征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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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0-20

项目名称 **市刘集镇142MW/284MWh****电站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刘集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68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王树
联系人 陈俊杰 联系电话 176****0827
项目投资(万元) 28056.19 环保投资(万元) 1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5-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利用**市刘集镇内企业****电站,规划安装容量为142MW/284MWh。储能电站磷酸铁锂电池采用全预制舱布置形式,户外放置142个2.0MWh储能电池舱。储能电池舱采用磷酸铁锂1.0MW/2.0MWh组柜方案,每个储能电池舱对应配置1台1000kW储能变流器(PCS),每1套储能电池舱接入1台1000kVA就地升压变压器。储能变流器(PCS)和10kV就地升压变采用成套一体机户外安装。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现场道路可利用永久性道路,并指定专人定期洒水清扫,防止道路扬尘。施工现场垃圾渣土要及时清理出现场。辆不带泥上路,车辆运输时应文明装卸,在出入口设置冲洗台和冲洗设施。工地上的大灶、锅炉尽量采用消烟除尘型茶炉、锅炉和消烟节能回风灶
固废 环保措施:
对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加以利用。项目建设期间对生活垃圾要进行专门分类收集,****垃圾场进行合理处置,严禁乱堆乱放。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对固定的高噪声设备采用噪声控制措施,如木工机械、线材切割机等设备应放置在远离居民住宅处,并采取一些噪声屏蔽措施。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时~次日6时施工作业。
承诺:**** 王树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树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40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