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太仓市)

审批
江苏-苏州-太仓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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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市)
发布日期: 2026-10-21 08: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5087
邮箱:****@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轨道金属非金属配件项目 **市浏河镇沪太新路60号2幢3号 **** **科****公司 年产轨道金属件、非金属配件共10万套 1、废气:项目其他线喷漆间喷漆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烘干废气、自干线喷漆间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2、废水:项目喷枪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调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有效措施后达标。4、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2 **泰****公司汽车配件技术改造项目 **市双凤镇凤杨路128号 **泰****公司 **绿****公司 汽车配件产能扩建至100t/a 1、废气:修理粉尘(颗粒物)、去毛刺废气(非甲烷总烃)、清洗废气(非甲烷总烃)车间内无组织达标排放;扩建后全厂须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以1#车间、2#车间为执行边界设外扩50米形成的包络线范围;2、废水:全厂清洗、研磨废水须收集经1套废水处理设施(TW001)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标准后全部回用于清洗、研磨工段,不外排;生活污水须收集经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施,采用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有效措施后达标;4、固废:危废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3 **金****公司**塑料管材等产品项目 **市璜泾镇新鹿路99号3#厂房 **金****公司 ****公司 年产塑料管材10000米、塑料检查井20000只、雨水收集模块1000平方米 废气: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后无组织排放、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厂。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减震隔声、距离衰减后达标。固废:废塑料、废布袋为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废活性炭、废包装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渣与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