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单位:**** | ||||||
| 项目名称 | ******中队办公楼一层5间营业用房出租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的名称 | ******中队办公楼一层5间营业用房出租项目 | |||||
| 标的编号 | ****01 | |||||
| 出租方 | **** | |||||
| 出租行为批准单位 | ******局、****财政局 | |||||
| 挂牌时间 | 起始时间:2026年10月21日08时30分 |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08时30分 | ||||
| 竞价时间 | 2026年10月29日09时00分 | |||||
| 招租形式 | 一、本次出租采取挂牌出租方式确定承租方。 二、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双方按照项目挂牌底价,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中心组织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竞价幅度为 500 元。 | |||||
| 标的概况 | 坐落位置 | **市济川南路117号 | ||||
| 房产证号 | 无 | 出租面积 | 295.66㎡ | |||
| 出租用途 | 本次招租项目只接受整租,招租用途为汽车装潢美容或其他。承租人在承租期内不得转租或分割出租;擅自转租或分割出租的,转租或分割出租行为无效,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正常使用 |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配套水电、交通便利 | |||||
| 其他说明 | 一、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资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意向受让方****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状况无异议,同意本次公告要求。 三、下列情况视同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 1、承租方不能按交易公告约定条款履约的; 2、进入公开竞价程序最终成为承租方后,拒绝按交易公告约定条款履约的、拒绝签订合同的; 3、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4、其他不遵守产权交易惯例的行为。 四、按照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关于调****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公告》(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收取交易服务费。 五、意向承租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确保在规定的报价期限内进行有效的报价,若未能按时参与竞价,可能会导致失去竞价资格或无法成功竞得标的物等后果。 六、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拍卖、招标等。 七、各意向承租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八、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导致系统异常,不能正常进行竞价活动的,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九、因出租方出具书面材料终止(中止)项目的,系统当前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成交依据。 由此造成当前最高报价人未能成交的,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相关批准部门、出租方协同处理。 十一、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交易中心不是合同当事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出租条件 | 挂牌价格(元 /年) | 109000.00 | ||||
| 租期(年) | 3 | |||||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先付后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第一个月的第一周缴纳当年的租金。 |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 是否设置原承租方优先权 | 否 | |||||
| 租赁押金(元) | 两个月房租,交易双方自行结算 | |||||
| 合同签订 | 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因承租方原因逾期或拒不签订,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 |||||
| 价款结算 | 出租方、承租方收到成交通知书及缴费通知单起5个工作日内,双方按照《关于优化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关于调****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公告》****中心付清交易服务费,房屋租金由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向出租方缴纳押金以及租金。 | |||||
| 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 其他要求 | / | |||||
| 保证金条款 | 一、保证金金额:20000元。 | |||||
| 报名材料 | 一、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登陆**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产权交易频道自行注册账号报名。 | |||||
| 竞价须知 | 一、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 其他说明 | 一、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资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三、下列情况视同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 1、承租方不能按交易公告约定条款履约的; 2、进入公开竞价程序最终成为承租方后,拒绝按交易公告约定条款履约的、拒绝签订合同的; 3、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4、其他不遵守产权交易惯例的行为。 四、按照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关于调****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公告》(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收取交易服务费。 五、意向承租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确保在规定的报价期限内进行有效的报价,若未能按时参与竞价,可能会导致失去竞价资格或无法成功竞得标的物等后果。 六、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拍卖、招标等。 七、各意向承租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八、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导致系统异常,不能正常进行竞价活动的,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九、因出租方出具书面材料终止(中止)项目的,系统当前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成交依据。 由此造成当前最高报价人未能成交的,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相关批准部门、出租方协同处理。 十一、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交易中心不是合同当事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出租方联系方式 | 名称 | **** | ||||
| 联系电话 | 150****2266 | |||||
| 联系地址 | **市济川南路117号 | |||||
| 组织方联系方式 | 名称 | ****交易中心 | ||||
| 联系电话 | 0523-****5033 | |||||
| 联系地址 | **市**东路62号 | |||||
|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 联系电话 | 0523-****8618/0512-****8512 | ||||
| 报名端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