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心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交易中心****中心”国企采购网站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1日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心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二、招标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中心食材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肉类、水产类、蔬菜、粮油、干货、乳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等。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品质标准,生鲜类食品均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鱼、肉、禽类产品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后配送。详见第六章项目招标要求。
2、预算金额:350.78万元(服务期3年)
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按折扣(%)报价,最高限价为配送****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栏目《****农贸市场主副食品均价》表中零售均价的100%****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栏目上没有的同期食材按市场采购价执行(市场采购价为:**市内奥乐齐、盒马、****超市****农贸市场的团购价格))。
注:例如,某食材市场价为100元/件,中标供应商的优惠率报价为5%,那么实际结算金额为100*(1-5%)=95元/件。
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本次投标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市场监督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提供拟派人员相关证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1日
招标文件领取:本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26年10月28日17:00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交易中心****中心国企采购”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电子邮箱:****@qq.com,联系电话:0514-****9899)。
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 “****交易中心****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 (http://ggzyjyzx.****.cn/jdfzx/)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五、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投标人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26年10月29日12:00(**时间)前送达****(地址:**市**区**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26楼),澄清要求书面文件应符合国企采购相关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招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交易中心****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6年11月11日14:00(**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 日14:30(**时间)
投标文件份数:壹份正本、肆份副本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室(**市**区**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26楼)
七、开标的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1 日14:30(**时间)
开标地点:****开标室(**市**区**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26楼)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谈强
电话:0514-****9899
电子邮箱:****@qq.com
地址:**市**区**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26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纸质版保函(保单)、本票、汇票、支票等递交方式。
保证金收款单位:****
账号:811********01716282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特别提醒:
1、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投标保证金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2、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名称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采用纸质版保函(保单)、本票、汇票、支票等递交方式的,开标时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或保单或本票或汇票等原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退还,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