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中院法庭相关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重新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法院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0日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中院法庭相关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重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院法庭相关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类型:货物
所属行业:工业
预算金额:61万元
最高限价:61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交货、安装、调试、适配完毕,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政府采购活动;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部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7日17:00分。
方式:线上领取。
投标人须将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至指定账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qq.com,并致电代理单位确认(189****8973),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未按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14点30分(**时间)逾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投标响应文件。
地点:**市**区世纪大道18号**大厦801评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制作人或项目招标经办人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
地址:**市**路246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13-****63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世纪大道18号**大厦801
联系方式:包敏 189****8973 acc951a8f0b6bd7e0f11a6826c74cc7f.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