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海安17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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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产类别 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转让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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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17
交通运输工具
****
**省
128,000元 人民币
5
2026-10-21
网络竞价
1.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中心”****银行,操作路径:拍船网—选择拍品—按照对应账号要求进行付款—系统根据实际到账情况自动审核。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税率13%)。 3.受让方须在支付全部交易款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在船舶所在地进行标的交接工作。《船舶交接确认书》签订后,标的资产的损毁、灭失等风险自此转移至受让方。逾期未完成交接,视为转让方已完成交易合同,转让方将随时撤离在船船员或船舶管理人员,此后船舶产生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若由于其它特殊原因如台风等不可抗力造成受让方不能按时交接,则时间相应顺延。 4.船舶在**沿**全可达的锚地或码头泊位,由转让方选择,船舶交接完成后,停靠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本次竞价标的不含随船所存的油料。船舶交接前5个工作日,双方代表对船存燃油、未**的桶装滑油、液压油以及存储在储存柜、日用柜内未使用过的散装滑油进行现场测量。 燃料油价格以该船最后一次加油的实际发票价格(不含税、不含驳运费)或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作为结算单价依据,发票由转让方提供;如果转让方无法提供发票,则按照船舶交接前3个工作日的******公司官网公示的最新**港价格(不含税)作为结算单价依据。 滑油、液压油及油脂以该船最后一次加油的实际发票价格(不含税、不含驳运费)或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作为结算单价依据,发票由转让方提供;如果转让方无法提供发票,则转让方须提供同厂家在交接前3个工作日发布的售价作为结算单价依据。 具体油款应由买卖双方共同确认的油量进行结算,并就其他所有应付款项(如有)一齐汇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受让方应对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7.标的交接后受让方不得使用原有船名、标识等原船舶标志符号。 8.交接时受让方应配备符合海事部门最低安全配员要求的船员接船,配合转让方及时完成交接工作。接船船员未到位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接,此后船舶产生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9.标的交接前受让方应提供船舶注销所需要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资料需加盖公章(受让方为自然人需按手印)。如受让方不能及时按照海事部门要求提供资料导致船舶无法注销,产生的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10.标的交接后受让方应向海事部门报备并另行申请船舶锚地或码头。受让方独立承担交接后一切责任和义务。 11.标的过户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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