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桑墟镇持有车辆残值公开转让项目 | |
| 标的物 基本情况 | 标的详情 | **县桑墟镇持有车辆残值公开转让项目 |
| 挂牌底价 | ¥64894元 | |
| 竞价方式 | 1.现场增价加价; 2.每次增价幅度:人民币1000元及其整数倍; 3.自由竞价期:20分钟; 4.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180秒。 | |
| 成交方式 | 最高价成交 | |
| 注: 1.报价方式:现场由工作人员发放号牌,意向转让方进行现场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挂牌底价,后续的报价不得低于上一轮的最高价,竞拍结束后,意向转让方依次签字确认所拍的最终价格。 | ||
| 项目概况 | 1.转让方名称:**** 2.所在地:**县桑墟镇境内,车辆具体位置联系出让人。 | |
|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国承钦安房地产****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9月3日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64894元 | |
|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事项说明 1.本次转让标的为整体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3.转让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转让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意向转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现场联系人:陈大超 187****7685 4.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转让方实地察看为准。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转让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转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5.意向转让方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6.意向转让方应认真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义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拍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7.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转让方承担。 8.受让方对标的的后续使用,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9.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费用,在交接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10.本次转让评估价、转让底价均为含税价。 11.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本次转让一旦成交,价格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不随市场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而波动。 12.双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
| 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不得采取委托方式参与必须本人报名。 | |
| 其他说明 |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及其他: 1.时间及地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8日17时30分止。意向竞买人须在报名****公司****【**县金瑞大厦七楼】报名(报名费300元,售后不退)。联系方式:180****8011(同微信号)。未按上述规定报名或逾期报名的,不具备竞价资格,相关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价时间:2026年10月29日10:00 3.竞价地址:****会议室 4.竞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其他 5.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 (1)本人居民身份证; 三、交易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1.保证金金额:12000元,竞拍现场缴纳,可采用现金、微信、支付宝等方式。 2.意向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无故不参加竞价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转让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的; (2)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3)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6)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7) 受让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交易价款、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履约行为的; (8)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受让方还需另行赔偿。 四、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受让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成交价款至****;缴纳时备注为:**县桑墟镇持有车辆残值公开转让项目-成交价款。缴纳完成后凭缴款截图领取成交确认书。如有逾期,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标的物重新组织转让; 2.于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3.签订合同后,转让方方可交付标的物; 4.于缴清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书面确认移交清单。 五、成交单位的相关费用: 1.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苏招协〔2022〕2号文件标准支付招标代理费。 六、其他 1.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2.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3.参加本项目竞价的应在规定时间前到达竞价地点,迟到、未到的按照弃权处理,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 | |
| 联系方式 | 转让方 | **** |
| 陈大超 187****7685 | ||
| 代理公司 | **** | |
| 王成成 180****8011 | ||
标 的 信 息
| 序号 | 房屋名称 | 车辆品牌 | 车辆型号 | 发动机型号 | 制造年月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评估价值 | |
| 单价 | 总价 | ||||||||
| 1 | 专用作业车 (清障车) | **牌 | BJ5045zzz-3 | 4A1-68C40 | 2015.9 | 辆 | 2 | 4989.6 | 9979 |
| 2 | 工程机械 | 小松牌 | PC60-7 | DHA01545 | / | 台 | 1 | 8400 | 8400 |
| 3 | 工程机械 | 光轮压路机 | 3Y12/15A | / | 1997 | 台 | 1 | 16800 | 16800 |
| 4 | 专用作业 (消防车) | 斯达-斯太尔 | ZZ1166M4616F | WD615.62 | 2007.12 | 辆 | 1 | 11970 | 11970 |
| 5 | 载客汽车(中型) | 亚星牌 | JS6550T | 4DW93-84E3F/地盘型号NJ6540YFD2 | 2012.11 | 辆 | 2 | 4711.56 | 9423 |
| 6 | 专用作业车 | **牌 | BJ2520PD1 | YC2105 | 2012.5 | 辆 | 2 | 3880.8 | 7762 |
| 7 | 电瓶车 | 标准城管电动巡逻观光车 | 辆 | 2 | 280 | 560 | |||
| 合 计 | 11 | 64894 | |||||||
| 注:现状以实物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