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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镇芜太公路以北、**路以西地块,地块2004年之前为农田(主要种植水稻、小麦);2010年地块改造为蟹塘,但并未有实际养殖行为;2014年地块内蟹塘填平,用于蔬菜种植,填土来源于北侧********管理局**分局以****人民政府时的地表开挖土,****机关地块历史上均为农田,无工业企业;2021年,地块内部西南区域被用作西侧安置小区的项目部,2025年项目部拆除,保留原有施工便道;2026年1月,地块内部东南区域村民自建农具仓库,用于存放农具、单轮车等,该仓库于2026年5月已拆除。至今,地块内主要为菜地、道路。
根据《**区**镇芜太公路以北、**路以西****地块初步规划条件》表明,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住宅用地(R21),属于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根据2026年8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四百五十四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储备中心于2026年9月委托****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区**镇芜太公路以北、**路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稿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