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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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华林路1号华林菜场二楼招租公告
挂牌价 126,800 元/套
保证金 12,680元
租赁期限租赁合同起租日至2033年12月31日
租赁面积2117.18m2
承租押金首年成交价三个月租金
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报名开始时间:2026-10-23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10-29 16:30:00
| 项目名称 | **市**区华林路1号华林菜场二楼招租公告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10-23 08:3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10-29 16:3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项目终止。 | 标的 概况 | | 标的 | | 房产坐落 | **市**区华林路1号华林菜场二楼 | | 基本属性 | 房产类型 | 综合用房 | 所在层数 | 第二层 | | 租赁面积(m2) | 2117.18 | 租赁期限 | 租赁合同起租日至2033年12月31日 | | 装修期限 | 免租金装修期3个月 | | | | 房屋现状 | 出租情况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标的位于**市**区,靠近华林路、**路、中吴大道和邹傅路,交通便利,居民区聚集,人流量大。 | | 其它情况 | 1.本次招租标的不得经营生鲜。承租方经营业态需与本次招租标的业态匹配,经营范围与提交的经营方案匹配,否则视为违约,承租方将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本次招租的标的不得用于经营高污染、高噪音、废品回收、****公司、保健类产品推销、****幼儿园、无证照养老机构、危险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活动的项目,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在接到通知7天内无条件将房屋交还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3.本次招租标的租赁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等欠费均由出租方承担;租赁交付后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需自行办理消防等审批手续,相关消防改造及设备增设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或增扩设备时,不能影响主体结构,应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6.本次招租标的产权管理人为********公司,招租成交后承租方直接与产权管理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租金及押金。 7.本次招租标的标的物电容量以现状交付,如需增容,需自行办理增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8.本次招租的标的未办理产权证,承租方应接受招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营业执照、消防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其他承租要求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稿。 10.本次招租的标的不允许使用明火。 11.承租方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各种证照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方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各种证照并承担相关费用。 12.物业费:0.5元/月/平米,每月1058.59元,全年12703.08元。 13.消控接入主机费用4800元/年,电梯使用费分摊按实际产生费用进行分摊。 14.租金递增方式:装修免租期共计3个月,首年需支付12个月租金(对应免租装修期结束后的正常租赁周期);合同租期自起始之日起至2033年12月31日止。如租满1年后提前退租,需补缴装修免租期内2个月的租金;如租满2年后提前退租,需补缴1个月的租金;租满3年则无需补缴。
| | 承租押金(元) | 首年成交价三个月租金 | | 挂牌价格 | 126800.00元/1套 | | 数量 | 1套 |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 | 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租金递增方式:招租底为首年租金底价,前两年租金不变,第三年在上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第三年起每两年递增1%。 | | 承租资格条件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2.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 3.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向出租方提交经营方案,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业态,设施设备装修投入预算及方案等。 意向承租方需在2026年10月29日前将报名材料递交至**市**区华林路1****办公室,通过出租方审核后具有承租竞价资格,联系人:龚经理,联系电话:181****9992。 | | 标的交割 | 1.承租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至出租方单位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提交以下资料: ① 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②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工商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与公章; ③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承租方未履行上述规定的,平台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违约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 3.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平台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平台无关,承租方仅有权要求平台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4.本次招租出租方已承诺在《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 交易 指南 | 竞价提示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9日 联系人:龚经理 联系方式:181****9992 地点: **市**区华林路1****菜市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10-29 16:3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根据项目公告提示完成保证金支付。(如支付方式为钱包支付,意向竞买人需先完成对钱包的资金充值。钱包资****银行系统推送时间为准,晚于银行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保障取得竞买人资格,请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提前24小****银行账户完成资金充值。)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金额(元) 12680.00 2.时间 2026-10-29 16:30:00前 3.退还 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如有剩余,成交后承租方保证金1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竞租方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竞价阶梯(元)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10-23 08:30:00至2026-10-30 14:3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 | | 服务费 | 成交竞买方需在资产交割前向e交易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5%收取,最低收取100元) 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不足部分需要补足 | | 成交尾款 | 意向承租方如被最终确定为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在交接完毕后无息退还,待出租方与承租方交接完毕、且承租方根据系统提示将成交尾款划转至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并缴纳完成剩余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交易平台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出租方账户;出租不成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 | | 附件下载 | | 特别 告知 | 1.本次招租标的不含装修和配套,按交付时实际情况出租。 2.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出租方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360全景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意向承租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4.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招租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次招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招租公告内容及招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出租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 6.本次招租标的租金为含增值税价。 7.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整体转租房屋,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不返还承租方的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 8.承租方应接受招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营业执照、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竞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10.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承租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
| 业务 咨询 | 出租方 | 名称:**** 地址:**市**区华林路1****菜市场 联系人:龚经理 联系方式:181****9992 | | 操作咨询 | 联系人:平台客服 联系方式:400-****-9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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