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其****防治所四楼医疗功能用房改造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防治所四楼医疗功能用房改造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壹仟零柒拾柒元零角叁分(¥491077.03)
5、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玖万壹仟零柒拾柒元零角叁分(¥491077.03)
6、采购需求:****防治所四楼医疗功能用房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服务期限: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开工报告为准)
8、服务地点:**市**区松陵镇体育路1299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供应商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无在建工程。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7、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磋商响应单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磋商响应单位单位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磋商响应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复印件。
4、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响应单位提供具备“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内容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内容如上,格式自拟)。
6、响应单位提供:近三年内①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②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情形;③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④无法律纠纷、无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无上述情形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请各供应商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如有要求带原件(或公证件)备查的需带原件(或公证件)。封面需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
四、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9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市**区笠泽路110号吴郡中环大厦605商铺(****)。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采购文件成本费每份人民币伍佰元,现金收讫(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11月4日13:30—14:00(**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4日14:00(**时间)。
3、递交地点:**市**区笠泽路110号吴郡中环大厦605商铺。
六、开启
1、开标时间:2026年11月4日14:00(**时间)开始。
2、开标地点:**市**区笠泽路110号吴郡中环大厦605商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勘察现场
响应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投标需要,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未踏勘现场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磋商响应单位自己承担。
2、质疑
质疑按《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现****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
地址:****
联 系 人:宋瑾如
联系电话:0512-****2125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 址:**市**区松陵镇体育路1299号
联系人:袁东英
联系方式:0512-****8289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 址:**市**区笠泽路110号吴郡中环大厦605商铺
联系人:宋瑾如
联系方式:0512-****2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瑾如
电话:0512-****2125
十、公告信息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招投标网、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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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