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10-22 21:19
一、招标条件
东干渠、串场河、利民河、第一沟围合圈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和**路、**路、聚亨路、蓝海路等道路积水点改造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东干渠、串场河、利民河、第一沟围合圈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和**路、**路、聚亨路、蓝海路等道路积水点改造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省盐南高新区。
3、投标人所代理的招标服务项目为:东干渠、串场河、利民河、第一沟围合圈排水能力提升工程招标代理、招标阶段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投资额约3500万元。**路、**路、聚亨路、蓝海路等道路积水点改造工程招标代理、招标阶段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投资额约2500万元。合计总投资额约6000万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额为准。
本合同服务期限:一年(投标函工期填写365日历天),如在合同期限内,东干渠、串场河、利民河、第一沟围合圈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和**路、**路、聚亨路、蓝海路等道路积水点改造工程未实施或终止实施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乙方的服务期限,如在本合同期内,因乙方代理的服务未完成的,服务期限**至招标文件所列明的项目全部招标工作结束。
注: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提供招标代理的工程,因建设单位客观原因、招标政策发生重大改变的等原因导致不再实施或无法实施的,甲方有权终止该项工程的服务或终止本合同,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费用及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乙方已提供服务,甲方也不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可视投标人的服务质量、服务时效等根据合同的约定终止合同。
5、本次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
本项目代理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含但不限于):涉及两项工程的设计、监理、检测、施工等招标代理服务,向业主方提供工程策划和代理咨询建议;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业主认可;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协助业主确定潜在投标人;项目的材料、设备、服务等论证、调研、询价等工作;编制招标公告、文件(不含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牵头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组织评审、复议、调查、答复等所有相关事项,答复意见经招标人确认后,加盖招标人公章书面答复;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含造价咨询资料)。时间紧、任务重项目上网后,需对文件和清单回头看,如有问题需及时向甲方反馈并及时进行答疑。
本项目工程招标阶段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含但不限于):编制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项目的材料、设备、服务等论证、调研、询价等工作;负责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造价咨询方面的质疑、投诉等事项,协助处理评审、复议、调查、答复等所有相关事项,提交造价咨询资料统一整理归档。
6、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招标代理能力,完成本项目招标工作的独立法人。
2、招标代理及工程招标阶段造价咨询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均至少3人。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工程招标阶段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
3、投标申请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组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从2026年7月(含)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除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及授权委托人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4、本次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并在国家、**省级有关部门以及**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信誉要求:
①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盐南高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②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9.1.1以及19.1.2条失信行为的,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③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④****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⑤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6年11月2日9:00时前登录**市城南新区公共**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1.****.22:8099/)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
3、特别说明:
3.1城南招投标系统驱动为**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0512-****8512。
3.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3424。
3.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城南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市城南新区公共**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1.****.22:8099/),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日9:00时。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5000元整。投标人须在本工程开标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得限制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5.1.1现金:招标人委托**省****开发区****中心负责现金投标保证金的管理,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户转出,并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直接汇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省****开发区****中心保证金账户上,汇入账户信息将由金融服务平台根据项目标段进行动态分配,投标人可登录**省盐南高新区限额以下金融服务平台(https://jsyn.****.com/regulatory/#/login),选择对应投标项目,点击缴纳保证金按钮进入页面,选择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确认办理的信息后,系统将提供本项目的保证金汇入账户信息,投标人使用基本户转账之后,在系统中查询到“有效缴纳”的银行流水,方为缴纳成功(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自行操作,否则因投标人原因在开标时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异常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现金保证金缴纳流程详见盐南高新区限****中心(https://jsyn.****.com/help_center),如遇保证金问题,请咨询专业客服电话:400-****-5100(请在法定工作时间拨打)。
5.1.2电子保函(保单):投标人可登录**省盐南高新区限额以下金融服务平台(https://jsyn.****.com/regulatory/#/login),选择对应投标项目,点击缴纳保证金按钮进入页面,选择电子保函(保单)形式,提交确认办理的信息后,可在等待支付页面,查看收款账号,投标人线下转账之后,查看电子保函(保单)的出单状态(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自行操作,否则因投标人原因在开标时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异常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电子保函(保单)缴纳流程详见盐南高新区限****中心(https://jsyn.****.com/help_center),如遇保证金相关问题,请咨询专业客服电话:400-****-5100(请在法定工作时间拨打)。
注:(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方式递交,电子保函(保单)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
(2)投标人采取电子保函(保单)方式递交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使用本单位基本户在金融服务平台完成电子保函(保单)的购买。
(3)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相关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并确保生效起始时间在本次招标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电子保函(保单)以系统生成时间为准。
特别提醒: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且账号必****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账号完全一致。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3投标人不按本章第5.1、5.2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5.4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缴纳****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一并退还至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现金保证金退还流程由招标人发起,具体退还时间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因涉及异议、投诉暂缓退还,或者因投标人发生符合招标文件约定不予退还情形的,由招标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关投标人和**省****开发区****中心。以现金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满3个月后仍未退还的,将划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由招标人自行管理。
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5.6存在上述第5.5 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如以电子保函(保单)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向保函(或保险)出具单位进行索赔。
六、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城南新区公共**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9****6768
招标办:****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5-****0013
监督电话:区纪检监察工委信访室0515-****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