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民警家庭医疗保险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 | 成交综合优惠率 |
| 1 | **** | 913********00110X7 | **市**区梁青路4号 | 1% | 1% |
| 服务类 |
| 名称:****民警家庭医疗保险采购 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范围为****的在职民警及配偶、子女,其中在职民警(职工)约为2000人;民警(职工)配偶及子女约为3400人,最终按照实际被保险人人数计算保费。 服务要求:本项目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依采购文件约定给付保险金。 服务时间:本项目保险期限二年。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泉、李曦、殷姝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导性收费标准的50%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市**中路110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10-****6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公司
单位地址:**市长江路188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10-****7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10-****755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